|
除了以上新政之外,今天起《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正式實施。其中規(guī)定,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必須佩戴安全頭盔。而今天起,武進交警部門也開始對未按規(guī)定佩戴的人員進行處罰。來看現(xiàn)場。 現(xiàn)場:湖塘交警中隊民警:這個宣傳倡議書還在你車上呢 電動車車主:對啊,前天收到的 湖塘交警中隊民警:收到了你不看的嗎,怎么還不戴頭盔 電動車車主:今天太忙了 今天上午,連線記者跟隨湖塘交警中隊的民警在常武路長虹路路口針對電動車駕乘人員未按規(guī)定佩戴頭盔的行為進行專項整治。 電動車車主:頭盔都買了,有時候忘記帶 電動車車主:我不知道要戴頭盔,我平常不怎么騎電動車 電動車車主:我的頭盔還在網(wǎng)上,剛買的 其實4月份的時候,連線記者就在城區(qū)一些路口進行過觀察,當時主動佩戴頭盔的電動車駕駛人不足30%。兩個多月過去,情勢已發(fā)生反轉,不戴頭盔的電動車駕乘人員不足30%。 電動車車主:國家頒布這個政策還是考慮大家的安全問題,因為之前關于電動車交通事故還是蠻多的 電動車車主:比較重視安全意識吧,店里面送我一個頭盔,我就一直戴著,時間長了壞了我立馬換了一個 記者發(fā)現(xiàn),做得較好還是外賣小哥群體,也許是所處行業(yè)有硬性規(guī)定,幾乎都佩戴了頭盔,不過仍有部分外賣小哥抱有僥幸。 外賣小哥:公司有配,但是我忘記了沒戴 湖塘交警中隊副中隊長
王雪宗:針對一些特定的車輛,營運車輛,美團騎手/外賣小哥之類的,如果他沒戴頭盔,7月1日開始我們是直接進行罰款的 交警部門表示,關于電動車駕乘人員未按規(guī)定佩戴頭盔的行為處罰今后將納入常態(tài)化管理,且不定時不定點。 湖塘交警中隊副中隊長
王雪宗:7月1日到7月15日,我們對于普通的電動車駕乘人員(未戴頭盔),第一次是給予警告,第二次是給予處罰,罰款的金額是20元-50元之間,7月16日以后是統(tǒng)一進行處罰,新的條例還規(guī)定,一輛電動車能帶一名16周歲以下的,不管是騎車的駕駛人還是乘客,都要戴安全頭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