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潭新村:3萬元定金打水漂 女子帶女兒欲輕生 |
| 時間:2018-07-04 21:40:42 來源:武進(jìn)生活連線 作者:陽湖網(wǎ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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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來看突發(fā)事件。昨天傍晚6點左右,在常州清潭新村,一名女子帶著孩子爬到五樓欲輕生,市民看到后趕緊報警,尋求民警和消防的救援。 事件引起眾多市民圍觀,不管民警和消防隊員的勸阻,女子抱著孩子執(zhí)意不肯下來。據(jù)知情人介紹,女子30來歲,江西人。本來看中一套房子并且交了3萬元定金,但不想在老家的父親要求她回家。眼看定金打了水漂,女子心疼不已。 知情者:她的房子57萬賣給人家了,她在常州想再買,就到中介花了3萬定金,又想再買一套,現(xiàn)在老家喊她回家了?;丶揖鸵?萬塊,現(xiàn)在就要去要,人家不肯。定金付了人家不肯嗎,去派出所解決了,人家不肯,不肯她跑到這里開了門就跳。
知情者:我說你要錢我?guī)уX的,她說阿姨你們不欠我的錢,……我說我?guī)уX,你下來吧,她不肯。 據(jù)了解,該女子有兩個女兒,帶在現(xiàn)場的這個是小女兒,今年7歲。擔(dān)心母女倆會發(fā)生危險,消防隊員采取對策,先將女兒救下。
現(xiàn)場:媽媽媽媽,給點水喝。
最終,在僵持了3個多小時后,女子也被救下,帶往派出所作進(jìn)一步的處理。 眼見辛苦錢打了水漂,換了誰都心疼。不過采取這么極端的方式實在不應(yīng)該,為了3萬元,甚至想搭上自己和女兒的性命,還有一個女兒又將如何生活?看著女兒受到驚嚇的哭聲,我想這位媽媽也該長點教訓(xùn),做事要三思而后行,遇到問題也要尋求合理的維權(quán)途徑,畢竟錢可以再賺,但生命只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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