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呢,是一起突發(fā)事件,昨晚六點半左右,在清潭菜場附近的長江路上,一輛電動車撞上了現代轎車,電動車上的一對老夫妻均有不同程度的受傷。
經診斷,事發(fā)時坐在電動車后座的吳老太身體多處骨折,頭部硬膜下還有血腫,她的老伴則受傷較輕,據他介紹,當時自己開車由北向南經過路口時,曾觀察過路面情況。
電動車駕駛員:要看錄像的,我等了一會的
但是他的這一說法卻遭到了現場目擊者的反駁,他們告訴記者,駕駛這輛現代轎車的是名男性,當時他正由東向西正常行駛,是因為電動車搶紅燈才導致了事故,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這名男子在交警到達現場前就選擇了離開,直至交警處理完現場,并將事故車拖走,他都沒有現身。
交警:怎么到現在還沒出現
記者:車上沒證件啵
交警:找不到。
目擊者:電動車搶紅燈撞上去的,我和他說的,我看到的可以作證你不要走,他不聽,這樣算逃逸啊,不知道還有沒有什么貓膩。
目前,這起事故還在進一步調查中,事件雖小,折射出的社會問題卻令人深思。如今呢,電動車已經成為了交通事故中的重災區(qū),有統(tǒng)計稱70%的交通事故中至少一方是電動車,這值得大家警惕。而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事故后逃逸,當事人不僅會被吊銷駕駛證,還將面臨一定的處罰,得不償失?。?/span> |